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替代役役男撫卹實施辦法27

快速跳轉

替代役役男具有政府機關、公立學校或公營事業機構員工身分者,於死亡時,其撫卹僅得就其本職或替代役擇一支領。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替代役役男撫卹實施辦法」第 27 條規定,在替代役役男死亡時,其撫卹金僅能選擇就其本職或替代役的其中一項支領。此條例的目的是為了確保替代役役男死後的撫卹金能夠有所分配,而不至於重複或多重領取。根據這個規定,替代役役男的遺族須根據役男的工作身分來選擇撫卹金的來源,只能選擇就其本職或替代役中的其中一項支領,不能同時領取兩者的撫卹金。 例如,如果替代役役男在死亡前是政府機關的員工,那麼他的遺族只能選擇從政府機關收取撫卹金。又如,如果替代役役男在死亡時是公營事業機構的員工,那麼他的遺族只能選擇從公營事業機構收取撫卹金。這樣的設計是為了避免重複支付撫卹金,同時確保替代役役男的遺族能夠獲得撫卹的財務支援。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替代役役男撫卹實施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替代役役男撫卹實施辦法第 27 條規定:「替代役役男具有政府機關、公立學校或公營事業機構員工身分者,於死亡時,其撫卹僅得就其本職或替代役擇…」(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替代役役男撫卹實施辦法第 2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