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導盲導聾肢體輔助犬及其幼犬資格認定及使用管理辦法 第 10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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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合格導盲導聾肢體輔助犬及其幼犬資格認定及使用管理辦法》第10條的規定,對於前一條所發給的相關證件資料,訓練單位應該進行造冊建檔管理。同樣地,根據第八條核發的證件資料也應該進行相同的管理方式。這樣做的目的是確保導盲導聾肢體輔助犬及其幼犬的合格性及使用情況能夠得到確實的紀錄和管理。至於具體的範例,我目前沒有相關資料提供,建議您參考相關法規文件以獲得更多詳細資訊。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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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