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除本章規定外,準用第二章有關各條之規定。
根據商業團體法施行細則第 35 條的規定,各級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在進行活動時,除了本章的規定外,還適用第二章有關的條款。這意味著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在進行聯合行為時需要遵守商業團體法第二章的相關規定。該條款與參考資料無關聯,這是我們應該請教法律專業人士來解釋的一個問題。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