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商業團體法施行細則第34條的規定,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所屬團體會員應繳納常年會費。這些會費應根據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的章程所定標準編列預算,並以前一年度的決算金額為準進行結算。根據這條規定,團體會員應報送年度預算和決算書給主管機關審查並分送給所屬的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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