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行號申請加入商業同業公會,應填具入會申請書連同登記證照影本二份,送經該公會理事會審查通過後准其入會,並由該公會報主管機關備查。
商業團體法施行細則第8條規定了公司和行號加入商業同業公會的手續。該法條說明,公司或行號要申請加入商業同業公會時,需填寫入會申請書並附上登記證照的影本兩份,然後提交給該公會的理事會進行審查。只有審查通過後,申請者才能加入該公會,并且該公會需將此情況報告給主管機關做備查。 參考資料:商業團體法施行細則(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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