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所稱工商團體係指依工業團體法成立之工業團體、礦業團體及依商業團體法成立之商業、輸出業團體。
根據工商團體財務處理辦法第2條的規定,所謂的工商團體指的是根據工業團體法成立的工業團體、礦業團體,以及根據商業團體法成立的商業和輸出業團體。例如,一家根據工業團體法成立的工業團體,根據這一條的規定可以被歸類為工商團體。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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