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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5 分鐘

社會工作師法 第 26 條

社會工作師事務所,應將其社會工作師證書、執業執照、開業執照及收費標準懸掛於明顯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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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社會工作師法第 26 條要求事務所將證書、執業執照、開業執照及收費標準懸掛於明顯處所,讓服務對象進門即可查驗資格與收費。

Q · 社工事務所沒掛證書和收費標準,合法嗎?

依社會工作師法第 26 條,社會工作師事務所應將社會工作師證書、執業執照、開業執照及收費標準四份文件懸掛於明顯處所。只口頭告知或收在內部、未公示者即違反本條。服務對象若在接待區看不到任一份文件,這本身就是合規警訊,可作為向社會局申訴的事實依據。

白話解讀

走進一間社工事務所,你會看到牆上掛著什麼?依本條規定,至少要看到四樣:社工師證書(證明這個人通過國家考試)、執業執照(證明可以執業)、開業執照(證明事務所合法登記)、收費標準(證明訂價透明)。這不是裝潢,是法律強制的公示要求。為什麼這個小小的「掛在牆上」這麼重要?因為它讓你不需要主動詢問、不需要查官方網站、不需要懷疑就能在現場確認「我面對的是不是真的、合格的、合法收費的服務提供者」。當你進門後第一眼就能看到這四份文件,你和事務所之間的資訊不對稱就被縮小了大半。如果你進門後左看右看都找不到任何一份,這本身就是警訊。

法律定性

社會工作師法第 26 條為事務所現場公示義務規範,要求社會工作師事務所將社會工作師證書、執業執照、開業執照及收費標準懸掛於明顯處所,使服務對象無須主動查詢即可在現場確認服務提供者之專業資格、執業合法性與收費透明度,縮小資訊不對稱。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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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事務所沒掛收費標準,但口頭說了金額,這算合法嗎?

違反社會工作師法第 26 條。法律要求收費標準懸掛於明顯處所,就是不讓收費只能口頭傳達。若已接受未公示收費的服務並生爭議,這份違規事實可成為向社會局申訴的有力理由。

Q2證書上的名字和接待我的社工師不一樣,正常嗎?

需進一步釐清。聯合執業時每位社工師證照都應懸掛;若只掛一人證書、實際由他人接待,可能涉及借照(第 23 條)。可當場詢問『您的執業執照是哪一份?』,無法明確指出即為問題訊號。

Q3社工事務所一定要把證書掛出來嗎?

是。第 26 條明文要求社工師證書、執業執照、開業執照及收費標準懸掛於明顯處所,收在保險箱或內部不符規定,看不到本身就是警訊。

Q4社工師事務所要掛哪些證照?

社會工作師證書、執業執照、開業執照及收費標準,共四份,須懸掛於明顯處所。

Q5社會工作師法第 26 條是什麼?

規範社工事務所的現場公示義務,要求四份文件掛在明顯處所供服務對象查驗。

Q6什麼叫『明顯處所』?

通常指接待區或進門可見處,讓服務對象簽約前就能看到,而非僅掛在會議室內。

Q7公示義務和借照禁止有什麼關係?

公示讓人看得到證書姓名,借照禁止(第 23 條)防止冒名,兩者形成核對機制。

Q8怎麼確認社工師資格是真的?

進門看牆上四份文件是否齊全,核對證書姓名是否與接待你的人一致。

Q9事務所沒掛文件我能怎麼處理?

記錄違規事實,向所在地社會局申訴;違規本身即為有力理由,事務所難辯解。

Q10進門查驗要看哪幾件事?

四份文件齊不齊、證書姓名相不相符、收費標準與報價一不一致。

Q11發現證書姓名不符要怎麼問?

禮貌詢問『請問您的執業執照是哪一份?』,無法明確指出即為問題訊號。

Q12口頭告知收費 vs 懸掛收費標準,哪個有效?

本條要求懸掛公示;口頭告知可變更否認,未公示即違法。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文件證明什麼缺漏代表
社會工作師證書通過國家考試的專業資格可能非合格社工師或冒名執業
執業執照已合法登記得執行業務可能未登記或執照失效
開業執照事務所合法設立登記事務所可能未經核准設立
收費標準訂價透明且經主管機關核定可能存在漫天要價或事後爭議風險

🔒還有 10 題問答 · 易混淆概念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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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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