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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社會工作師法 第 44 條

社會工作師受停業處分仍執行業務者,廢止其執業執照;受廢止執業執照處分仍執行業務者,廢止其社會工作師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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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社會工作師法第 44 條採階梯式懲處:受停業處分仍執業者廢止執業執照,受廢止執照處分仍執業者廢止社會工作師證書,每階段代價加重。

Q · 社工師被停業還繼續接案會怎樣?

依社會工作師法第 44 條,社會工作師受停業處分仍執行業務者,廢止其執業執照;執業執照被廢止後仍執行業務者,再廢止其社會工作師證書。這是階梯式懲處:第一階段廢執照(可重新申請),第二階段廢證書(須重新通過專技人員高考才能取回)。法律上「執業」不以收費為要件,停業期間提供專業評估或面談仍可能被認定為執行業務。

白話解讀

停業處分送達的那一刻,你會面對一個選擇:認真停業,還是想方設法繼續接案。這條法律的存在,是把第二個選項的代價清楚標出來給你看。停業期間還在執業,廢止你的執業執照。執業執照被廢止之後還繼續做,廢止你的社工師證書。每一步都比上一步嚴重得多。執業執照可以重新申請(雖然要等期限),但社工師證書一旦被廢,你過去通過專技人員高考的努力歸零,要重新報名考試、重新通過才能拿回證書。這條是法律對「不聽話」的階梯式回應:每一步都給你一次選擇收手的機會,但每一步的代價都翻倍。

法律定性

社會工作師法第 44 條為階梯式行政懲處規範,針對社會工作師違反停業處分仍執行業務者,先廢止其執業執照;於執業執照經廢止後仍執行業務者,進一步廢止其社會工作師證書,使違規代價隨拒不收手的程度逐階升高,最終回到專技人員考試前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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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停業期間做免費諮詢算違規嗎?

可能算。法律上「執業」的認定不以收費為要件。如果你以社工師身份提供專業評估、處置建議、面談服務,即使免費,主管機關仍可能認定為執行業務。停業期間最安全的回應是表明目前停業中並書面轉介給其他社工師。

Q2證書被廢止後多久可以重考?

本法沒有特別規定等待期,但因為證書是專技人員考試及格後核發,要拿回證書需重新通過考試,等同回到考試準備階段。即使重新考過,過去被廢止的紀錄通常會留在從業紀錄上,雇主背景調查時看得到,是長期的職涯影響。

Q3我能在執業執照被廢止前主動申請廢止嗎?

可以。主動廢止與被動懲處廢止在法律效果上有差異,主動廢止的紀錄通常不會列入違規紀錄,未來重新申請執業障礙較小。若已被處停業且難以遵守,與主管機關協商主動申請廢止可能對職涯傷害較小,但這個策略應先諮詢律師。

Q4社工師停業還接案會怎樣?

依社會工作師法第 44 條,停業仍執業先廢執業執照,廢照後再執業連社工師證書都廢止。

Q5社會工作師法第 44 條是什麼?

針對不遵守停業處分的階梯式懲處規範,違規代價逐階加重至證書歸零。

Q6什麼情況算停業期間「仍執行業務」?

以社工師身份提供專業評估、面談、處置建議,不論收費與否、次數多少都可能成立。

Q7廢止執業執照與廢止證書差在哪?

廢執照可重新申請執業登記,廢證書須重新通過專技高考,後者等於資格歸零。

Q8被處停業後該怎麼合規?

立即停止接案、書面轉介所有個案並留存紀錄、停業期間拒絕一切新案與免費幫忙。

Q9執業執照被廢止後怎麼重新拿回?

依社會工作師法第 9 條重新向所在地主管機關送驗證書、申請執業登記。

Q10社工師證書被廢止後怎麼恢復?

須重新報名並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社會工作師考試,等同回到考試前起點。

Q11對廢止處分不服怎麼救濟?

於收受處分書次日起 30 日內依訴願法提起訴願,必要時續提行政訴訟。

Q12第 44 條 vs 第 45 條差在哪?

第 44 條管社工師個人的執業執照與證書,第 45 條管社工師事務所的開業執照,主體不同。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項目觸發要件恢復方式職涯衝擊
廢止執業執照受停業處分仍執行業務重新申請執業登記(第 9 條)中,可重新申請
廢止社會工作師證書執業執照經廢止後仍執行業務重新通過專技人員高考取得證書(第 7 條)重,資格歸零
主動申請執業執照廢止當事人自願申請未來重新申請障礙較小低,無懲處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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