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勸募條例施行細則 第 1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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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公益勸募條例施行細則第14條,捐贈人捐贈資料必須包括捐贈者的名稱或姓名、捐贈年月和捐贈財物明細表。當捐贈資料被報送主管機關備查時,應該在收據上載明編號。 參考資料: 公益勸募法及施行細則: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J0080041
- 第十八條條文
- 主管機關名詞
- 公益勸募條例 第 18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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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