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式日間照顧服務由下列單位提供: 一、醫療機構、護理機構、醫療法人。 二、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三、公益社團法人、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團體、社區發展協會、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 四、社會工作師事務所。
根據老人福利法第17條,社區式日間照顧服務可以由以下單位提供:醫療機構、護理機構、醫療法人;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公益社團法人、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團體、社區發展協會、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以及社會工作師事務所。 在這些單位中,可以提供社區式日間照顧服務,符合相關資格要件和服務準則的要求。例如,在老人福利機構中提供社區式日間照顧服務,應該遵守相關的規範和指引,確保提供給長者的照顧服務符合標準和要求。 參考資料: - 老人福利法第17條 (86.06.18) - 監察院裁判書 (2005年): 判決書中提到了老人福利機構提供社區式日間照顧服務的相關要求和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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