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第57條,社區式日間照顧服務提供單位在配置工作人員時應依以下規定: 1. 至少需要一名護理人員或社會工作人員。 2. 根據不同照顧服務的類型,照顧服務員的配置需求如下: - 失能老人日間照顧服務:每照顧十人應置一人;未滿十人者以十人計。 - 失智症老人日間照顧服務:每照顧六人應置一人;未滿六人者,以六人計。 - 失智、失能混合型老人日間照顧服務:每照顧八人應置一人未滿八人者,以八人計。 3. 第55條第7款之服務內容應由專任或特約護理人員提供服務。 4. 第55條第8款之服務內容應由專任或特約物理治療師(生)或職能治療師(生)提供服務。 範例參考資料: - 「社區型日間照顧服務網資源整合專案」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https://www.hpa.gov.tw/Pages/List.aspx?nodeid=2861,2022年6月2日瀏覽。 - 「長期照護方案與政策規劃白皮書」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https://www1.mohw.gov.tw/chinatrust/Viewers/BrushPrints.aspx?lc=ch%20t&keepmgr=&mgdid=32568ace-cbb1-484a-80e9-3670aacffc1f&Area=I&date=&ms=&print_title=《長期照護方案與政策規劃白皮書》PDF.pptx&print_GPS1=1668&print_GPS2=1097b&print_GPS3=9868&print_GPS4=&print_GPS5=,2022年6月2日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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