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本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請領老年年金給付者,應備老年年金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向保險人提出。
根據國民年金法施行細則第41條的規定,當被保險人依照國民年金法第29條的規定請領老年年金給付時,他們需要準備老年年金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並向保險人提交這些文件。具體來說,被保險人需要填寫申請書,詳細說明他們的個人資料、年金給付的相關事項,並且提供給付收據作為證明文件。這些文件將被用於證明被保險人的資格以及他們的給付需求,以便保險人進行相應的審核和給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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