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國民年金法施行細則52

快速跳轉

依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請領遺屬年金給付者,應備下列書件向保險人提出: 一、遺屬年金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二、死亡證明書或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受死亡宣告者為判決書。 三、載有死亡登記日期之戶口名簿影本。受益人為配偶時,應載有結婚日期;受益人為養子女時,應載有收養及登記日期。請領人與被保險人屬同一戶籍者,應同時提出各該戶口名簿影本。 四、以在學資格申請者,應檢附學費收據影本或在學證明,並應於每年九月底前,重新檢附相關證明送保險人查經查核符合條件者,應繼續發給至次年八月底止。 五、無謀生能力者,應檢附身心障礙或受監護宣告相關證明文件。 六、受被保險人扶養者,應檢附受被保險人扶養事實之相關證明文件。 七、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領取遺屬年金時之基本工資者,應檢附薪資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 八、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國民年金法施行細則第52條,依照國民年金法第40條規定請領遺屬年金給付時,需要準備以下文件向保險人提出申請: 一、遺屬年金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申請人需要填寫遺屬年金給付申請書,並提供給付收據作為證明。 二、死亡證明書或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申請人需要提供死亡證明書或經檢察官驗屍的證明文件,如果受死亡宣告的話需要提供判決書。 三、死亡登記日期之戶口名簿影本:如果受益人為配偶,需要提供戶口名簿影本並載有結婚日期;如果受益人為養子女,需要提供收養和登記日期的戶口名簿影本。如果申請人和被保險人不在同一戶籍,需要同時提供相關戶口名簿影本。 四、在學資格申請者的相關證明文件:如果申請人是在學資格申請者,需要提供學費收據影本或在學證明。並且每年九月底前需要重新提供相關證明以供保險人查核,如果符合條件,則會持續發放直到次年八月底止。 五、無謀生能力者的相關證明文件:如果申請人無謀生能力,需要提供身心障礙或受監護宣告的相關證明文件。 六、受被保險人扶養者的相關證明文件:如果申請人是被被保險人扶養的人,需要提供受被保險人扶養事實的相關證明文件。 七、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領取遺屬年金時之基本工資的相關證明文件:如果申請人的每月工作收入沒有超過領取遺屬年金時的基本工資,需要提供薪資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 八、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根據以上條文及相關規定,申請遺屬年金給付時需要準備相應的文件,如申請書、收據、死亡證明書或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戶口名簿影本、在學資格相關證明、無謀生能力相關證明、受被保險人扶養相關證明、每月工作收入相關證明等文件。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國民年金法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國民年金法施行細則第 52 條規定:「依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請領遺屬年金給付者,應備下列書件向保險人提出: 一、遺屬年金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國民年金法施行細則第 5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