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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記規則 第 2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登記機關應建立地籍資料庫,指定專人管理。其管理事項,由直轄市、縣(市)地政機關定之。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AI 小法師
這個法規是說,土地登記機關必須建立一個地籍資料庫,並且指定專人負責管理。這個管理的事項由直轄市、縣(市)地政機關來定。簡單來說,就是土地登記機關必須有一個系統來管理土地資料,並且有專人負責。例如,如果有人要買一塊土地,登記機關就可以透過這個地籍資料庫來查詢這塊土地的所有相關資訊,例如所有權人、土地面積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