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或團體需要非密類基本圖時,應填具基本圖申請單,向發圖機關申請價購,但發圖至最低存量時,以機關、學校、公營事業機構之申請為優先。
根據臺灣地區基本圖測製管理規則第168條,個人或團體申請非密類基本圖時,需要填寫基本圖申請單,向發圖機關申請價購。然而,當基本圖的存量達到最低時,機關、學校、公營事業機構的申請會被優先處理。 根據最新版的臺灣地區基本圖測製管理規則(八十一年八月五日地政字第08104810000號函),第168條對於基本圖的申請程序及優先處理順序進行了詳細規定。這個規定旨在確保基本圖的供應能夠優先滿足機關、學校和公營事業機構的需求。 例如,如果一個機關需要一張非密類基本圖,他們可以填寫基本圖申請單,並向發圖機關提交申請。根據第168條的規定,當基本圖的存量達到最低水平時,機關的申請將被優先處理,以確保他們能夠及時獲得所需的基本圖。 注意,這些解釋是根據目前最新的法規資料提供的。我們建議您查閱正式的法規文件以獲得最準確和最新的資訊。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