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需用密類數值資料檔時,應填具申請單,並檢附基本圖及地形圖數值資料檔管制同意書,向內政部申請。如數值資料檔為機密級以上者,需經國防部同意。
根據臺灣地區基本圖測製管理規則第 170-2 條,當機關、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需要使用密類數值資料檔時,必須填寫申請單,並附上基本圖及地形圖數值資料檔管制同意書,向內政部提出申請。如果數值資料檔為機密級別以上的,則需要得到國防部的同意。 參考資料: 內政部. (2011年6月22日)。臺灣地區基本圖測製管理規則。取自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6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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