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圖測製管理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 內政部得將前項主管業務委託有關機關辦理。
根據臺灣地區基本圖測製管理規則第3條,基本圖測製管理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內政部可以將基本圖測製管理的相關業務委託給其他相關機關進行辦理。這表示內政部負責監督、管理臺灣地區的基本圖測製工作,並且有權委託其他機關來執行相關業務。參考資料:《臺灣地區基本圖測製管理規則》最新修正發布日期:2009年8月14日,生效日期:2009年8月14日。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