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用導線測量時,應自已知之三等或較高等之三角點開始,閉合於已知之三等或較高等之三角點。每一導線長以不超過三十公里為原則。
《臺灣地區基本圖測製管理規則》第 47 條規定,在採用導線測量進行測量時,應從已知的三等或較高等的三角點出發,最後再閉合至已知的三等或較高等的三角點,以確保測量的準確性。此外,每一導線的長度原則上不超過三十公里。 根據《臺灣地區基本圖測製管理規則》第 47 條的規定,進行導線測量時,除了要使用已知的三等或較高等的三角點作為起點和終點之外,導線的長度也應該控制在三十公里以內。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確保測量的準確性,因為長距離導線的測量容易受到各種因素的干擾,例如地形地勢的變化、天氣因素等等。因此,在進行測量時應該依據此規定的要求來進行,以確保測量結果的準確性。 例如,當進行一個地區的基本圖測製時,測量人員可以從已知的三等或較高等的三角點出發,使用導線來進行測量,並最終將測量的結果閉合至另一個已知的三等或較高等的三角點。這樣可以確保整個測量過程的連貫性和準確性。同時,測量人員在進行導線測量時,也要注意控制導線的長度,不超過三十公里,以保證測量結果的準確性。 值得注意的是,《臺灣地區基本圖測製管理規則》第 47 條規定了導線測量的一般原則,測量人員在具體操作時還需要遵循其他相關法規和規定,以確保整個測量過程的合法性和準確性。所以在進行測量工作時,測量人員應該全面了解相關的法規和標準,並按照規定進行操作,以確保測量結果的準確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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