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體測圖,以先測繪地物,後測繪等高線為原則。
臺灣地區基本圖測製管理規則第71條規定,立體測圖時應先測繪地物,後測繪等高線。根據這一條規定,進行立體測圖時,需要按照先測繪地物再測繪等高線的順序進行。這條規定的目的是確保立體測圖的準確性和一致性。 參考資料: - 臺灣地區基本圖測製管理規則,內政部,2016年修正版。 範例:根據這一規定,在製作立體測圖時,測量人員首先測繪地物,例如建築物、道路等。然後,他們再測繪等高線,以顯示地形的高度和起伏。這樣的測量順序可以確保立體測圖的精確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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