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資優惠高壓場景的精準對話美國法庭詰辯學院 NITA 教官的溝通實戰心理學把最高壓房間裡的詰問與提問邏輯,變成你日常對話的工具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省(市)縣(市)勘界辦法 第 5 條

快速跳轉

縣(市)行政區域新定界線,應由關係縣(市)政府派員實地會勘後,議定界線,連同圖說,報請內政部核定後,轉報行政院備查。

深度解讀

根據省(市)縣(市)勘界辦法第5條規定,當縣(市)行政區域需要重新定界線時,應由相關的縣(市)政府派員實地進行會勘。會勘結果應議定新的界線,並連同圖說一起提交內政部核定,最後轉報行政院備查。 一個與此條法規有關的範例是:在某個縣市行政區域發生變化時,該縣市政府將派員實地進行會勘,以確定新的行政區域界線。相關人員在會勘過程中進行協商和討論,最終達成共識後,將新的界線及相關圖說提交給內政部進行核定,並轉報行政院進行備查程序。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本條有 1 條相關條文與名詞連結。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回 省(市)縣(市)勘界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省(市)縣(市)勘界辦法第 5 條規定:「縣(市)行政區域新定界線,應由關係縣(市)政府派員實地會勘後,議定界線,連同圖說,報請內政部核定…」(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省(市)縣(市)勘界辦法第 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