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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實施耕者有其田條例 第 14 條(徵收耕地地價之計算標準)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徵收耕地地價,依照各等則耕地主要作物正產品全年收穫總量之二倍半計算。 前項收穫總量,依各縣 (市) 辦理耕地三七五減租時所評定之標準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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