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控制測量之作業,應依國土測繪法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定規範或手冊為之。
根據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13-2條,加密控制測量之作業應依國土測繪法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定規範或手冊進行。根據參考資料《國土測繪成果檢核作業手冊》,加密控制測量是一種保護國土測繪成果資料完整性的技術措施。它包括測量人員透過記錄測量儀器的鑑別碼、檢核測點資料、繪圖人員與可以確定工作成果的資料等方面的技術措施,以保障測繪成果的準確性和可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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