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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 196-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因重測界址爭議未解決之土地,得就其未涉及界址爭議部分,申請土地分割、合併、鑑界、界址調整或調整地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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