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向線交會之角度,應在三十度至一百二十度間。
根据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50條,方向線交會之角度應在三十度至一百二十度之間。這表示在進行地籍測量時,如果有兩條方向線需要交會,其交會角度必須在三十度至一百二十度之間。這個規定的目的是保持測量的準確性,以避免過小或過大的角度對測量結果造成影響。 參考資料: -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50條 - 內政部營建署官方網站,https://www.cpami.gov.tw/, 最新日期: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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