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 53 條,進行土地測量時,需要選點設立圖根點,應先於地形圖、基本圖、航測照片或地籍圖上規劃各級導線之走向及配布,以確保圖根點的選擇均勻分布並能夠涵蓋整個區域。 參考資料:中華民國內政部《地籍測量實施規則》(107年2月17日修正)第 5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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