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 64 條,地籍測量中的幹導線和支導線之簡易平差計算有以下規定: 1. 水平角閉合差的限制: - 以數值法辦理地籍測量的地區: - 幹導線:20 "√N(N 為含起迄二已知點之導線點總數) - 支導線:20 "√N+30" - 以圖解法辦理地籍測量的地區: - 幹導線:1 '√N - 支導線:1 '√N+1 ' 2. 水平角閉合差的平均配賦,並算至秒。 3. 縱橫距閉合差的配賦比例是根據各邊長與邊長總合之比例計算,並算至毫米。 4. 位置閉合比數的限制: - 以數值法辦理地籍測量的地區: - 幹導線:1/5,000 - 支導線:1/3,000 - 以圖解法辦理地籍測量的地區: - 幹導線:1/3,000 - 支導線:1/2,000 這些規定旨在確保測量精密度,並規範了測量結果的誤差限制。測量人員在測量過程中應遵守這些規定,以確保測量結果的準確性。 參考資料: 內政部地政司,「地籍測量實施規則」,最後修正日期:2016 年 1 月 1 日,檢索自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2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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