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地測量採數值法測繪者,其圖根點至界址點之位置誤差不得超過下列限制: 一、市地:標準誤差二公分,最大誤差六公分。 二、農地:標準誤差七公分,最大誤差二十公分。 三、山地:標準誤差十五公分,最大誤差四十五公分。
根據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73條,戶地測量採數值法測繪時,圖根點至界址點之位置誤差有一定的限制。根據規定,市地的標準誤差為二公分,最大誤差為六公分;農地的標準誤差為七公分,最大誤差為二十公分;山地的標準誤差為十五公分,最大誤差為四十五公分。 舉例來說,如果進行戶地測量,並按照數值法測繪,而測量結果中某界址點的位置誤差超過了限制,則該測量結果可能會無效,需要重新進行測量或校正。例如,如果在市地的情況下,某界址點的位置誤差超過了六公分,就需要重新進行測量,以確保測量結果的準確性與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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