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調查表應於戶地測量完竣後,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永久保存之。
根據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88條,地籍調查表應於戶地測量完竣後,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永久保存。這表示地籍調查表是一個重要的文件,其中包含了關於土地所有權人、界址、坐落位置等相關資訊。根據這條規定,主管機關有責任保存這些地籍調查表,以便日後的查詢和參考。 範例:如果有一個地區進行了地籍測量,那麼在這個地區的主管機關應該保存該地區的地籍調查表。這些地籍調查表將包含有關這個地區土地所有權人、界址、坐落位置等相關資訊。這些資訊對於土地的登記和管理非常重要,因此主管機關需要確保這些地籍調查表的保存以供查詢和參考。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