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23

快速跳轉
  1. 1.經紀人員在執行業務過程中,應以不動產說明書向與委託人交易之相對人解說。
  2. 2.前項說明書於提供解說前,應經委託人簽章。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3條,經紀人員在執行業務過程中,應以不動產說明書向與委託人交易的相對人解說。在提供解說前,該說明書應經委託人簽章。 舉例來說,如果一位經紀人員代表房地產業主進行買賣交易,該經紀人員應該提供一份不動產說明書給買受人,並且在提供解說之前,該文件應該經業主簽章。這樣可以確保買受人對於交易中涉及的內容有充分的理解。

相關函釋 4

立法沿革 1

(0880115 制定)

經紀人員在執行業務過程中,應以不動產說明書向與委託人交易之相對人解說。   前項說明書提供解說前,應經委託人簽章。

立法理由不動產說明書主要在說明不動產之狀況及相關資料,自應先由委託人簽章確認後,始提供向相對人解說,爰設本條例第二項規定。

  • 不動產名詞
  • 相對人名詞
(0880115 制定)

不動產說明書主要在說明不動產之狀況及相關資料,自應先由委託人簽章確認後,始提供向相對人解說,爰設本條例第二項規定。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23 條規定:「經紀人員在執行業務過程中,應以不動產說明書向與委託人交易之相對人解說。前項說明書於提供解說前,應…」(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2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23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