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繪業登記之營業範圍,包括測繪之規劃、研究、分析、評價、鑑定、實測及製作等業務。
國土測繪法第33條規定了測繪業登記之營業範圍,包括測繪之規劃、研究、分析、評價、鑑定、實測及製作等業務。這意味着在進行測繪業務時,必須進行相關規劃、研究、分析、評價、鑑定等工作,並進行相應的實地測量及製作工作。 例如,假設一位測繪業者負責測量一塊地的面積,他必須進行相應的規劃工作,例如選擇適當的測量方法和工具;進行相應的研究工作,例如了解相關的地籍資料和法規;進行相應的分析工作,例如分析測量數據來確定該地的面積;進行相應的評價工作,例如評價測量結果的準確性和可靠性;進行相應的鑑定工作,例如鑑定測量結果的合法性和適用性;進行相應的實測工作,例如實地進行測量活動;最後,進行相應的製作工作,例如製作測量報告或圖件。
測繪業登記之營業範圍,包括測繪之規劃、研究、分析、評價、鑑定、實測及製作等業務。
立法理由測繪業經營業務之範圍。
測繪業經營業務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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