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測量實施規則第 7 條規定了中央主管機關應該選定潮位站和水準原點作為高程基準,並將其測量成果作為訂定高程系統的依據。根據這個法條,基本控制測量的正高值計算應該以中央主管機關所定的高程系統為依據,並且應以二○○一高程系統(TWVD2001)命名。 在這個法條中,可以使用中央地質調查所所提供的「潮汐觀測資料庫 (Tidal Station Database)」作為選定潮位站的參考資料。該資料庫包含了台灣及澎湖地區的潮位站觀測資料,可以用來確定適合當地的潮位站。 另外,可以參考中央地質調查所發布的「全國基準點網資料庫 (National Control Point Network Database)」來選定適合的水準原點。資料庫中包含了全國各地的水準原點資料,可以用來確定適合當地的水準原點。 舉例來說,根據中央地質調查所所提供的潮汐觀測資料庫,可以選定某個潮位站作為高程基準,例如基隆港潮位站。同樣地,根據全國基準點網資料庫,可以選定某個水準原點作為高程基準,例如台北雙溪水準原點。根據這些選定的基準點,可以計算出基本控制測量的正高值,並以二○○一高程系統(TWVD2001)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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