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測量實施規則第8條規定了關於測量中的重力基準的要求。根據第1項的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該選擇重力基準站和絕對重力點,並且使用其測量成果作為確定重力系統的依據。而根據第2項的規定,在基本控制測量中,應該根據中央主管機關所制定的重力系統來計算重力值。 範例:在台灣,中央研究院地球科學研究所負責制定重力系統,他們選擇了數個重力基準站和絕對重力點,並進行了測量工作。根據這些測量成果,他們制定了重力系統,並指導各地測量機構根據這個系統進行基本控制測量,以保證測量的準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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