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實施容積管制地區綜合設計鼓勵辦法 第 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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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所稱開放空間有效面積,係指開放空間實際面積與左列有效係數之乘積。有效係數規定如左: 一、沿街步道式開放空間,其有效係數為一.五。 二、通路式開放空間,其有效係數為○.八。 三、廣場式開放空間: (一) 臨托計畫道路或沿街步道式開放空間者,距計畫道路境界線未達四公尺部分,有效係數為一.五。距計畫道路境界線在四公尺以上部分,有效係數為一.○。 (二) 未臨接計畫道路或未臨接沿街步道式開放空間者,其有效係數為○.八。 前項開放空間設有頂蓋或騎樓時,有效係數應依左列規定乘以有效值。 一、頂蓋或騎樓淨高度在五公尺以上者,有效值為○.八。 二、頂蓋或騎樓淨高度未滿五公尺者,有效值為○.六。 前二項開放空間與基地地面或鄰接道路路面有高低差時,有效係數應依左列規定乘以有效值。 一、高低差未逾一.五公尺部分,有效值為一.○。 二、高低差逾一.五公尺未超過三‧五公尺部分,有效值為○.八。 三、高低差逾三.五公尺未超過七公尺部分,有效值為○.六。 同一垂直空間具有兩種以上之開放空間時,第一項有效係數以各部分有效係數之和累計之,但最高以一.五為限。
深度解讀
根據所提供的法條內容,未實施容積管制地區綜合設計鼓勵辦法第4條規定了開放空間的有效面積及有效係數。根據法條,不同類型的開放空間有不同的有效係數,有效係數是實際面積與有效係數之乘積。 以下是針對不同類型的開放空間的有效係數的解釋和相關範例: - 沿街步道式開放空間:有效係數為1.5。例如,一條沿街的步道式開放空間實際面積為100平方公尺,則其有效面積為150平方公尺。 - 通路式開放空間:有效係數為0.8。例如,一個通路式開放空間實際面積為200平方公尺,則其有效面積為160平方公尺。 - 廣場式開放空間: - 臨托計畫道路或沿街步道式開放空間者: - 距計畫道路境界線未達四公尺部分,有效係數為1.5。 -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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