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九二一震災出租先租後售及救濟性住宅安置受災戶辦法9

快速跳轉

申請承租住宅者,應備具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一份。 三、符合第七條規定之證明文件。 四、切結書。 五、其他直轄市、縣 (市) 政府規定文件。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九二一震災出租先租後售及救濟性住宅安置受災戶辦法第9條的規定,申請承租住宅需要準備以下文件: 1. 申請書。 2. 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三個月內的戶籍謄本一份。 3. 符合第七條規定的證明文件。 4. 切結書。 5. 其他直轄市、縣(市)政府規定的文件。 舉例來說,如果一位受災戶希望申請承租救濟性住宅,他需要填寫申請書,提供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並提供符合第七條規定的證明文件,例如房屋毀損證明。他還需要簽署一份切結書,並根據當地政府的要求提供其他必要文件。這些文件將用於審查受災戶的申請資格。

  • 戶籍謄本名詞
  • 第七條條文
  • 切結書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九二一震災出租先租後售及救濟性住宅安置受災戶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九二一震災出租先租後售及救濟性住宅安置受災戶辦法第 9 條規定:「申請承租住宅者,應備具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一份。 …」(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九二一震災出租先租後售及救濟性住宅安置受災戶辦法第 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