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例第三條所稱工程興建費。係包括工程規劃、設計、施工等一切有關費用。
根據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的規定,「工程興建費」指的是包括工程規劃、設計、施工等相關的一切費用。這些費用是指在工程興建過程中所需的各項支出,包括工程規劃和設計費、材料費、勞動力費、施工費用等。以上參考資料並未提供直接與該條例有關的範例,但這個條例的內容是根據該法律所制定的規定和原則,以及這些費用是工程興建過程中所需的一般支出的常識。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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