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庫工程之防洪目標受益部分或防洪專用水庫,其工程受益費之徵收,準用第七章堤防工程有關之規定辦理。
根據施行細則第43條的規定,水庫工程的防洪目標受益部分或防洪專用水庫,在工程受益費的徵收上,可以參照第七章堤防工程的相關規定來辦理。根據我的研究,據施行細則第19條所述,堤防工程的受益費是根據堤防的受益程度來徵收的。舉例來說,如果一個水庫工程的防洪目標受益部分佔整體工程受益的比例較高,那麼該部分的工程受益費可能會較高,而根據施行細則第19條的規定,這個徵收標準可能會參考堤防工程的徵收標準來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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