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庫工程之受益範圍及各工程目標,負擔工程受益費總額之比例,依工程規劃功能定之。
根據《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 44 條》,水庫工程的受益範圍和各工程目標所負擔的工程受益費總額比例,是依據該工程的規劃功能來確定的。根據這個條文,如果有一個水庫工程,其規劃目標是提供給農業使用,那麼農業受益者可能會負擔較大比例的工程受益費。也可能進一步依據施行細則第 18 條與第 19 條的規定,按土地受益之程度劃分受益範圍,來決定不同區域的受益費負擔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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