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投資興建國民住宅之住宅興建業申請資格、辦理期限、程序與興建面積、住宅承購人辦理國民住宅貸款額度之計算基準、申請資格、辦理期限及程序等事項之辦法,由內政部定之。
根據國民住宅條例第32-1條,獎勵投資興建國民住宅的住宅興建業必須符合內政部所定的申請資格、辦理期限、程序、興建面積和住宅承購人辦理國民住宅貸款額度的計算基準、申請資格、辦理期限和程序等事項。這些具體細節由內政部制定相關辦法來規定。由於問題沒有提供關於這些具體細節的內容,因此無法給出例子,但相關資訊可以參考內政部最新公告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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