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投資興建之國民住宅,其承購人免徵不動產買賣契稅。
根據國民住宅條例第35條,獎勵投資興建的國民住宅,其承購人可以免徵不動產買賣契稅。這項規定的目的是鼓勵民眾投資興建國民住宅,減輕他們的負擔。舉個例子,如果有人以獎勵投資的方式興建了一棟國民住宅並將其出售給承購人,承購人在交易過程中就不需要支付不動產買賣契稅。這項規定可以在保障住房需求的同時,鼓勵民眾參與國民住宅的興建與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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