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15

快速跳轉
  1. 1.基地周圍臨接或面對永久性空地,其高度限制如左: 一、基地臨接道路之對側有永久性空地,其高度不得超過該道路寬度與面對永久性空地深度合計之一‧五倍,且以該基地臨接較寬(最寬)道路寬度之二倍加六公尺為限。 二、基地周圍臨接永久性空地,永久性空地之寬度與深度(或深度之和)應為二十公尺以上,建築物高度以該基地臨接較寬(最寬)道路寬度之二倍加六公尺為限。 三、基地僅部份臨接或面對永久性空地,自臨接或面對永久性空地之部份,向未臨接或未面對之他側延伸相當於臨接或面對部份之長度,且未逾三十公尺範圍者,適用前二款規定。
  2. 2.前項第一款如同時適用前條第五款規定者,選擇較寬之規定適用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5條,建築物的高度限制與周圍臨接或面對的永久性空地有關。具體規定如下: 1. 若基地臨接道路的對側有永久性空地,建築物的高度不得超過該道路寬度與面對永久性空地深度合計的1.5倍,且以臨接較寬(最寬)道路寬度的2倍加上6公尺為限。 2. 若基地周圍臨接永久性空地,該永久性空地的寬度與深度(或深度之和)應為20公尺以上,建築物的高度以臨接較寬(最寬)道路寬度的2倍加上6公尺為限。 3. 若基地僅部分臨接或面對永久性空地,自臨接或面對永久性空地的部分向未臨接或未面對的側延伸,延伸長度應與臨接或面對部分的長度相等,且不得超過30公尺範圍。這種情況下,適用前述的前兩款規定。 若前一款同時適用前一條第五款規定,則應選擇較寬的規定適用。 參考資料: 《建築基地退縮空間之規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5條)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5 條規定:「基地周圍臨接或面對永久性空地,其高度限制如左: 一、基地臨接道路之對側有永久性空地,其高度不得超…」(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