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章節定位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 167-1 條
居室出入口及具無障礙設施之廁所盥洗室、浴室、客房、昇降設備、停車空間及樓梯應設有無障礙通路通達。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所提供的資料,沒有提及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67-1 條的具體內容,因此無法提供針對此法條的逐條釋義及相關範例。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