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室出入口及具無障礙設施之廁所盥洗室、浴室、客房、昇降設備、停車空間及樓梯應設有無障礙通路通達。
根據所提供的資料,沒有提及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67-1 條的具體內容,因此無法提供針對此法條的逐條釋義及相關範例。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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