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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 197 條
地下建築物之上部為道路時,其設計載重應包括該道路設計載重之影響及覆土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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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依照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97 條的規定,當地下建築物的上部是一條道路時,其設計載重應考慮到該道路的設計載重以及上面的土壤載重。舉例來說,如果地下有一個停車場,而停車場上方是一條道路,那麼設計該地下停車場時,需要考慮到道路上行駛車輛的載重以及道路上的土壤載重。這樣設計出來的地下建築物才能夠安全承受上方道路的負載。詳細的法規內容和應用參考資料可以查閱最新的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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