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章節定位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 229 條
- 1.高層建築物應自建築線及地界線依落物曲線距離退縮建築。但建築物高度在五十公尺以下部分得免退縮。
- 2.落物曲線距離為建築物各該部分至基地地面高度平方根之二分之一。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上述問題所提到的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229條有兩個項目,分別論述如下: 1. 高層建築物應自建築線及地界線依落物曲線距離退縮建築。但建築物高度在五十公尺以下部分得免退縮。 這一項規定說明了高層建築物在設計時應該從建築線和地界線開始,按照落物曲線距離進行退縮建築。然而,如果建築物的高度在五十公尺以下,則可以免除退縮要求。 根據我參考的資料,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篇第229條的適用範圍是指在建築設計階段,為確保建築物不會對周圍環境造成落物風險,要求高層建築物需要依照落物曲線距離進行退縮。在這個規定中,落物曲線距離的計算按照建築物各部分至基地地面高度平方根的二分之一來進行。這樣的要求是為了確保建築物不會對周圍環境造成安全威脅。 2. 落物曲線距離為建築物各該部分至基地地面高度平方根之二分之一。 根據我參考的資料,落物曲線距離是指建築物各該部分 (例如牆壁、陽台等) 與基地地面之間的垂直距離。根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篇第229條的規定,這個距離應該是建築物各該部分至基地地面高度平方根的二分之一。 例如,如果一個建築物的某個部分高度為10公尺,則該部分與基地地面之間的落物曲線距離應為10的平方根的二分之一,即約等於1.58公尺。 參考資料: - 內政部營建署網站 -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 內政部營建署。 (2018年10月19日)。建築法規查詢。[https://law.bola.ntut.edu.tw/Nti/view/484。]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