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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 245 條
高層建築物之配管立管應考慮層間變位,一般配管之容許層間變位為二百分之一,消防、瓦斯等配管為百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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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245條,高層建築物的配管立管應考慮到層間的變位。一般配管的容許層間變位為二百分之一,而消防、瓦斯等配管的容許層間變位則為百分之一。 參考資料: -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二版)https://www.cpami.gov.tw/public/data/80131325771.pdf -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工程管理手冊:層間變差比較研究及其應用https://www.cpami.gov.tw/public/data/80131324991.pdf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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