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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 252 條
六十公尺以上之高層建築物應設置光源俯角十五度以上,三百六十度方向皆可視認之航空障礙燈。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252條的規定,六十公尺以上的高層建築物應該在頂部設置光源,其視角應超過十五度,並且在所有360度的方向上都能被看到,以作為航空障礙的警示。此條款的目的是確保空中交通的安全。根據資料顯示,這一要求是為了防止航空器在接近建築物時遇到任何障礙物。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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