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建築基地跨越二個以上使用分區時,應保留空地面積,建築物高度,應依照各分區使用之規定分別計算,但空地之配置不予限制。
對於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9 條,我不知道該條的具體內容。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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