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 2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建築基地跨越二個以上使用分區時,應保留空地面積,建築物高度,應依照各分區使用之規定分別計算,但空地之配置不予限制。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