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 5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鍋爐之煙囪自地面計量之高度不得小於十五公尺。使用重油、輕油或焦碳為燃料者,其高度不得小於九公尺。但鍋爐每小時燃料消耗量在二十五公斤以下者不在此限。煙囪所排放廢氣,均須符合有關衛生法令規定之標準。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