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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第 147 條
屋頂欄杆牆、陽臺欄杆牆、壓簷牆及屋頂二側之山牆,均不得單獨以磚砌造,並應以鋼筋混凝土梁柱補強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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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147 條,屋頂欄杆牆、陽臺欄杆牆、壓簷牆及屋頂二側之山牆不得單獨以磚砌造,而是需要進行鋼筋混凝土梁柱的補強設計。這條規定的目的是為了確保這些牆壁的結構強度足夠,以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舉例來說,假設某個建築物的屋頂欄杆牆只是單純使用磚砌造,而沒有進行鋼筋混凝土梁柱的補強設計。在地震或其他外力的作用下,這個牆壁可能會出現嚴重的損壞或崩塌,可能導致人員受傷或死亡的風險。因此,根據這條法規,建築設計師必須依照規定進行鋼筋混凝土梁柱的補強設計,以確保這些牆壁具有足夠的結構安全性。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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