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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第 16 條
垂直載重中不屬於靜載重者,均為活載重,活載重包括建築物室內人員、傢俱、設備、貯藏物品、活動隔間等。工廠建築應包括機器設備及堆置材料等。倉庫建築應包括貯藏物品、搬運車輛及吊裝設備等。積雪地區應包括雪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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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16條的規定,垂直載重中不屬於靜載重的均為活載重,其中包括建築物室內的人員、傢俱、設備、貯藏物品和活動隔間等。工廠建築應包括機器設備和堆置材料等。倉庫建築應包括貯藏物品、搬運車輛和吊裝設備等。在積雪地區,則應考慮雪載重。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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