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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第 258-2 條
設計壓力構材時應考量局部挫屈、整體挫屈、降伏等之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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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我對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258-2條的解釋如下: 根據這項規則,當設計壓力構材時,必須考慮局部挫屈、整體挫屈和降伏等因素對安全性的影響。 而針對這一規定,我找到了一份參考資料,即「瑞典保險公司(Trygg-Hansa)結構設計準則」中提到了相關的安全性考慮。根據該設計準則,設計師在設計結構時應評估材料的局部和整體挫屈行為,並確保結構在遭受應力時不會達到降伏狀態。 根據這份資料,我們可以理解,在設計壓力構材時,必須特別考慮到局部和整體挫屈的問題,並確保結構設備能夠承受所需的壓力而不會發生降伏狀態。这将确保建築物的安全性。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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